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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普及法律知识 守护学生安全

   2026-01-29 网络整理佚名1280
核心提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守护孩子安全呵护健康成长3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守护孩子安全,呵护健康成长普法先行①网络诈骗基于现实的学习需求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守护孩子安全

呵护健康成长

3月25日是第29个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守护孩子安全,呵护健康成长

普法先行

①网络诈骗

基于现实的学习需求,青少年学生频繁接触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接触互联网的时间长、范围广,但由于辨别能力差、缺乏社会经验,极易掉进网络诈骗的陷阱。

如诈骗分子将头像和昵称更换成在校老师,以收取学杂费等理由来诱骗学生、家长,诱使学生、家长向指定用户转账的“班级群收费陷阱”;或是以免费游戏皮肤为诱饵步步引导未成年人添加客服联系方式,随后告知因对方是未成年人,导致公司财务被冻结需要其好好配合进行解除否则马上起诉让其父母坐牢,未成年人因为害怕而对此深信不疑的“网络游戏骗局”;亦或是未成年为了支持心爱的偶像未成年人逐步掉进了不法分子预先设下的圈套中的“网络追星骗局”等等,这些都在侵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财产安全。

检察官提示

青少年不要轻信网络中的人和事,不相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凡是涉及钱财,务必谨慎行事,保障个人资金安全,绝不向陌生人转账,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

附相关法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②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绝非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而很可能成为影响青少年一生的梦魇。那么校园欺凌是指什么?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如,通过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行为的“肢体欺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行为的“语言欺凌”;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的“社交欺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的“网络欺凌”这些都属于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极大地危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对被欺凌者在身体、言语、人际关系等方面造成伤害。

检察官提示

当中小学生遭遇欺凌行为时,要牢记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要激怒对方,可以向路人求救,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在受到欺凌后,不要沉默或报复,要把事情告诉父母和老师。家长应主动询问,重视孩子诉求,及时向学校、相关机构寻求帮助。

附相关法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③性侵害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性侵事件时有发生,且一般具有较高的隐蔽性,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往往无法分辨是否遭受性侵,或者因为羞耻心敢怒不敢言,这些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因此,要加强了解防范性侵害知识,辨别掌握哪些属于性侵害。

性侵害是指违背他人意愿,对他人实施与性有关的行为,包括强奸、性骚扰、性虐待等等。也指加害者以威胁、权力、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或在性方面对受害人造成伤害的行为。

检察官提示

中小学生要提高辨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不单独到人少偏僻的地方,不随意透露个人和家庭信息,不轻易接受陌生人的东西。当面对可能存在的性侵行为时,可以通过言语、行动表明自己的立场,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坚决反抗。如果不幸遭遇性侵,一定要立即报警,并注意收集证据。

家长也应教导子女提高警惕,提高防范意识。知晓孩子的出行情况和交友范围,经常检查儿童衣物和身体有无异常,关注孩子的情绪,发现异常及时沟通,如果遭受性侵,家长除了安慰,也要及时报警寻求帮助,收集保存相关证据。

附相关法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禁止拐卖、绑架、虐待、非法收养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性骚扰。

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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