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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水费每日征收1%违约金,于法无据[说长道短]

       2026-04-11 网络整理佚名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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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欠水费每日征收1%违约金,于法无据[说长道短]

    据《山东商报》报道:用电、电信等日常消费欠费后都有违约金,现在,欠水费也要缴违约金了。记者昨天从水业集团了解到,水业集团将推行户表水费欠费“违约金”制度,欠缴水费的用户自逾期之日起按应缴纳水费数额每日加收1%的违约金。

    这个山东水业集团的欠水费违约金制度,是一个霸王制度,这都二十一世纪了,还来封建社会那一套利滚利的做法,看人家电费有违约金,电信局电话费有违约金,他们消费没有违约金,眼红的厉害,说什么自己也要整一个违约金,多赚点钱。

    水费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现在银行每天的贷款利率才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这个山东水业集团的胃口真不小,他们给定个每天的违约金是百分之一,年利率为37.783,是银行日利率的50倍,年利率的492.93倍,这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这个山东水业集团也太黑了吧,这样整的话,要不了几年,他们就可以取代国内的所有银行了。

    再说,他们山东水业集团看见人家电费有滞纳金,电话费也有滞纳金,人家好歹也是师出有名呀,人家定的那个滞纳金要比你们山东水业集团的低多了,他们胃口没有你们大,他们收滞纳金有法律依据,他们还靠点谱。你们山东水业集团凭什么来收这笔违约金呢?而且是高达每收1%按应缴纳水费数额每日加收的违约金!

    水费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建设部办公厅早在2005年就制发了“建办综函120号”《 建设部关于对自来水水费滞纳金有关问题的复函》,内容明确:“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对原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作了修订,取消了其中‘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的规定。”

    在国家没有明确取消水费滞纳金的条款前,滞纳金的加收标准也才5‰,国家都取消水费滞纳金四年了,这个山东水业集团眼红病发作,他们还要征收每日1%的违约金。国家建设部办公厅有规定:城市供水企业在具体执行中,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量逾期付款违约金。

    水费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银行贷款利率每天才万分之二,山东水业集团就是每在百分之一,而且是复利率,一年的利滚利就会高达37.783的年利率,也就是说,假如,欠缴水费10元钱,一年后去还就要交10元钱的水费,377.83元的违约金了,感觉这个山东水业集团最好更名成高利贷行,那还比较贴切。

    自来水业不同于其它,它是社会公益事业,怎么能利用它行业的垄断地位,征收根本于法无据而且是天价的违约金呢?公益事业涉及广大民生,所有公益事业的收费都是要经过听证程序的,这个山东水业集团凭什么自己作主制定了这个天价的违约金额度呢?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制定霸王条款,强行和消费者收取高额违约金,这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并且也是不合理的,更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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