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具体内容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救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病员,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及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具体内容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三)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 2 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
(一)应急指挥小组与职责
成立平邑县人民医院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指挥小组。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设应急物资保障组、应急医疗抢救组和应急事务管理组,负责相应工作。
其主要职责为:
1.重大意外突发事件中,承担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任务;
2.协调与救援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3.统一指挥、调动全院急救卫生资源,进行紧急医疗救援,包括预警报告、应急反应、现场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等;
4.接受调度机构的信息反馈,对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决策,快速下达应急指令。
(二)应急指挥办公室及其职责
医院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全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为:
1.组织制定紧急医学救援预案;
2.组织模拟大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学救援演练;
3.对医院应急救援以及应急卫生救援队伍建设进行监管,对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监督考
核;
4.组织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的各级指挥人员的培训;
5.组织应急救治队伍的培训。
(三)现场指挥调度机构与职责

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人员伤情报告后急救中心立即组建现场指挥调度组并报告突发公共事件
医疗救援应急指挥办公室,接受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指挥小组指令,及时将现场伤亡情况和医疗救助信息快速传递到指挥部,并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实施现场抢救的应急指挥、伤员的合理分流。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指挥长到场后其指挥权移交指挥长。
(四)紧急医疗救治技术支持机构与职责
在现有急救中心应急队伍的基础上,组建具有专业特色的救治队,按其承担的功能任务划分为一线救援队伍和后备救援队伍,并根据我院医疗技术资源情况成立突发公共事件专家库做为医疗救援的技术支撑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的职责主要有:
1.参与和指导突发公共事件中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和院内抢救工作;
2.定期组织临床医务人员急救知识培训工作;
3.协助完善医疗急救方案和急救常规的编制工作;
4.参加医疗急救演练并提出整改完善意见。
三、应急救援措施
(一)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指挥办公室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应急医疗队员即刻到位。办公室主任须立即赶到急救中心指挥部,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负责应急处理的指挥工作,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抢救设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等;
(二)医疗救援人员根据病情的轻重程度,采取“直接转送、先救后送、边救边送、边送边 联络”的办法,按照“就近处置,按专业护送”的原则送至相关科室救治;如果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归属问题不能得到解决时,急救中心主任有权判定病人的归属问题;
(三)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态发展的需要,做好收治伤病员的准备工作,在 15 分钟内调整好病床接收伤病员,集中医疗技术力量,拟出最佳抢救治疗方案,迅速有效地投入救治工作,并将救治情况随时向急救中心指挥部汇报;
当突发公共事件中人员伤害情况达到严重的情况时,根据公共事件的分级和性质,启动后备救援队伍,根据情况增加救护车的数量,增派现场指挥、救援物资供应;
(四)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发生的突发事件,依据程序及时报告;
(五)应急指挥办公室会同有关专家制定并实施对全院职工和社会群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教育计划,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六)重点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定期进行实战演练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能力;
(七)医护人员发现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严重传染病的,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当及时向医务科及分管业务副院长报告,并应当依法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于疑似传染病的属于一段时间内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重点防治的传染病病例(如手足口、甲型流感等)要及时网络直报,同时做好病人的隔离治疗;
(八)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防控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发现可疑传染病患者,转至感染科进行诊治,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会诊或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以尽早明确诊断。对就诊病人给予及时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以利于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疫源追踪、疫点消毒、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转送到接诊或指定医院。
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和信息保障
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中医疗救援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突发公共事件中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信息传递等工作。逐步完善现代化的通讯指挥系统,以便于调度急救网络的医疗急救资源。(二)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应急医疗救援队伍,根据工作对象和工作性质配备相应的医疗急救器械,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工作标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援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熟练掌握基础生命支持技能、各种急救基本操作技能(如气管插管、外伤处理等)、各专业救护技能(如创伤、中毒、核辐射等)、各种与抢救生命有关的治疗仪器的使用技能(如呼吸机、除颤仪等)以及自身防护各种伤害与灾害的技能等,不断提高队伍的应急救治和现场处置能力。
(三)交通运输保障
急救车队随时保证车辆完好状态,发现车辆问题及时维修、保养,实行责任制管理。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迅速派出,同时紧急协调交通部门,保证医学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四)物资保障
各职能部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指挥部要求,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中急救药品、器械、物资的储备,并按要求保存、更新。
应急装备和物品可按用途分为通用保障类与专业工作类,以实物储备为主。
1.通用类保障装备和物品主要包括:个人生活用品(携行)、后勤保障装备、通讯装备、办公装备、徽章标志和交通装备等。
2.专业类工作装备和物品,根据重大灾害、传染病、中毒、核与辐射等不同事件类别配备,主要包括: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和器材、快速检验检测设备和试剂、传染源隔离及卫生防护的用品和应急设施。
(五)技术储备与保障
医院要有计划组织院内人员培训,保证参加应急急救队的医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并注意培养后备梯队,及时更新应急队伍的技术力量。
(六)隔离病房建设
感染性疾病门诊负责隔离病房的建设与管理,建立不明原因肺炎患者留观室和霍乱初筛阳性患者留观室。
五、宣传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应急自救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有效的行为正确对待突发公共事件。
(二)演习
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指挥办公室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应急卫生救治队伍进行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认真总结演练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六、罚则
(一)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 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依据突发卫生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在突发卫生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戒、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2.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3. 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5.拒绝接诊患者的;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7.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