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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千万粉丝网红白冰偷税被处罚背后:想拿公司的钱给自己买包还抵税,为何此路不通?

       2026-04-29 网络整理佚名1390
    核心提示:千万粉丝网红白冰偷税被处罚背后:想拿公司的钱给自己买包还抵税,为何此路不通?

    4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一起偷税案件。经查,“探店”网红白冰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税费共计911.18万元,国家税务总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目前白冰的抖音账号已显示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被禁言,且无法关注;其小红书账号也显示因违反相关社区规则,已被禁言,无法关注;微博账号也被禁言且无法关注。

    个税避税方法

    白冰的抖音视频号显示该用户已被禁言 图据视觉中国

    设立“空壳个体户”转换收入性质

    网红圈最常见的避税套路之一

    短视频博主白冰,在抖音平台粉丝量超4000万,是美食探店类的头部网红。其发布的美食探店、文旅、烟花测评等短视频播放量巨大。天眼查显示,白冰名下关联企业有多家,以文化传播企业为主。

    然而国家税务总局调查发现,白冰在网络平台的变现方式主要是广告合作,且佣金不菲,但白冰自2021年以来申报的个人收入金额长期偏低。

    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检查三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发现白冰在重庆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长期进行大额申报经营收入,工商信息中却无参保人员,也就是说没有长期固定的工作人员。因此高度怀疑,这个个体户可能并没有实际经营活动。

    税务稽查人员经过对白冰位于重庆的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址现场稽查发现,无实际生产经营迹象。判断这就是一个空壳“个体户”。

    经核查,白冰拍摄的短视频主要由其个人完成,并借助个人形象、流量等进行推广,所取得的收入应属于个人劳务收入。因此,推断白冰将个人收入转换成个体工商户收入,通过虚列成本费用、享受税收优惠等方式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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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冰设立“空壳个体户”转换收入性质 图据央视新闻

    对此,知名税务专家、河南绿地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新峰介绍,设立“空壳个体户”,把“劳务报酬”变“经营所得”,这是网红圈最常见的避税套路之一。白冰拍视频、做推广,本质上靠的是他个人的形象和流量,这在税法上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最高需缴纳45%的个人所得税。但他在重庆注册了一家没有员工、大门紧锁的“空壳个体工商户”,把这笔钱包装成个体户的“经营所得”。因为经营所得不仅能扣除各种成本费用,在某些地方还能享受核定征收等税收优惠,税率远低于45%。这种“转换收入性质”的行为,是典型的偷税。在实际核查中,只要个体户无人办公、无实际经营,立马就能戳穿。

    想拿公司的钱给自己买包还抵税

    为何此路不通?

    稽查人员还发现,白冰为少缴个税,先通过关联公司将资金汇给山东的人力资源公司,然后通过多层流转,最终资金回到白冰以及相关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即利用“私户”收款,相关收入并未进行申报纳税。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稽查人员又发现了白冰直接控股的某公司账面上,有大量奢侈品发票。这些名牌包、高端首饰等,几乎都出现在了白冰此前分享的生活视频里,由他本人和家人日常使用,跟公司经营并无关系。

    个税避税方法

    图据央视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检查三处处长李明磊介绍,在掌握大量证据后,稽查人员对白冰进行了约谈。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白冰承认了其通过设立空壳个体工商户转换收入性质、通过公司虚假列支取得收入等事实。同时,其还主动承认了其通过虚假申报二手房价格少缴契税、向公司借款用于个人消费等问题。

    对此,马新峰介绍,白冰的公司账面上列支了大量名牌包、高端首饰的发票。税务稽查人员把这些发票和他平时发布的生活视频做比对,发现这些奢侈品全是他和家人在日常使用,跟公司经营“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公司法明确规定,与经营无关的个人消费,绝对不能作为公司成本在税前扣除。这部分钱在税务部门看来,视同公司给你的“分红”,要老老实实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想拿公司的钱给自己买包还抵税?此路不通。”

    税务专家:

    银行税务信息共享机制下

    利用第三方公司过渡收入“一查一个准”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检查三处武珊珊接受央视新闻采访时介绍,白冰为少缴个税,先通过关联公司将资金汇给山东的人力资源公司,然后通过多层流转,最终资金回到白冰以及相关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即利用“私户”收款,相关收入并未进行申报纳税。这是典型的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

    马新峰解释,为了把钱洗进自己口袋,白冰通过关联公司将资金打给山东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经过层层流转,最后回到他和相关人员的个人银行卡里,完全不申报纳税。这种利用第三方公司过渡、最终落入私户的资金链路,在现在的银行税务信息共享机制下,简直就是“一查一个准”。

    4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通报,经查,白冰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税费共计911.18万元。2025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91.2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已全部追缴入库。

    马新峰解释,白冰在这四年间少缴的税费是911.18万元,剩下的近1000万元,主要是滞纳金和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马新峰表示,这次处罚力度之所以大,是因为白冰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性(如设立空壳公司、虚假申报二手房价等)。虽然目前款项已全部入库,避免了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首次偷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这1891万元的代价,足以给类似的高收入群体敲响警钟。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编辑 杨珒 审核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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