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维权事项授权书(重庆无业委会小区版)

授权方: __________________ 小区全体授权业主
被授权方: (以下简称“维权代表”)
姓名:________ 房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姓名:________ 房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姓名:________ 房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授权事由:
因本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存在
填写具体问题,如:未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公共收益收支不明、乱收费、服务不达标等
问题,损害业主合法权益。为统一维权行动,授权代表代表业主依法维权。
授权范围:
1. 代为向物业服务企业查阅、复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收支明细、公共收益台账、设施设备维保记录等与业主权益相关的资料;
2. 代为向物业服务企业发送书面函件,提出整改要求,协商维权相关事宜;
3. 代为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区县住建委等部门反映情况、提交投诉材料;
4. 代为收集、整理维权证据,组织业主参与调解、听证等活动;
5. 代为公示维权进展及结果,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授权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至
填写截止日期,如:维权事项办结/202X年X月X日
止。
特别声明:
1. 被授权方不得超越授权范围行事,不得擅自作出解聘/选聘物业、处分业主共有财产等重大决策;
2. 被授权方需定期向业主公示维权进展,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3. 本授权书经业主签字即生效,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授权业主签名(房号+签名):
序号 房号 业主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 ... ... ... ...
见证单位(社区居委会):
(盖章)
日期: 202X年X月X日

二、 对接物业书面函(重庆无业委会小区版)
致:
物业服务企业全称
发函方:
小区名称
业主维权代表(名单及授权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3条、《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83条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小区业主反映的突出问题,现就以下事项函告贵司:
1. 关于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
请贵司于 收函后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原件,并允许业主复制与权利义务相关的核心条款(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公共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
2. 关于
填写具体维权事项,如:公共收益公示/物业费核查/设施整改
的要求
(1) 请贵司于 收函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本小区 202X年X月-202X年X月 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含停车费、广告收入等),并提供相关票据备查;
(2) 请贵司对
填写具体问题,如:小区消防通道堵塞/电梯维保不及时/绿化破损
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并书面答复业主;
(3) 请贵司核对物业费收取标准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多收部分请予以退还。
3. 后续处理
若贵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履行上述义务,业主将依法向街道办事处、区县住建委等部门投诉,并保留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函件送达方式: 本函通过EMS邮寄(单号:________)+ 微信送达贵司负责人,签收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