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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屏县以“清澈”答卷擦亮异龙湖生态保护治理法治底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08 23:00:5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244    评论:0
    导读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2〕25号)等文件要求,石屏县法学会积极推进《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组织会员对《条例》(修订草拟稿第三稿)进行论证,修改和完善法律依据、法律术语,形成《条例》(修订草拟稿第四稿),推动异龙湖保护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近年来,红河州石屏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多角度、全方位、宽领域推进异龙湖保护与治理,各政法单位切实强化法治保障,凝聚合力,协同推进湖泊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为保护异龙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石和屏障。异龙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呈现出草盛、鱼丰、鸟多、水好的喜人态势。

    凝聚合力 共筑异龙湖生态环境法治屏障

    云南湖泊生态补偿条例

    为筑牢异龙湖生态环境法治屏障,石屏县委政法委统筹谋划、一体发力,对全县各政法单位强化法治保障作出部署。各政法单位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积极融入辖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主动向党委和上级部门请示汇报环境资源保护重大事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与生态保护、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部门协作,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扎实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纵深开展,携手共护石屏绿水青山。

    健全法规 强化异龙湖保护治理法治保障

    云南湖泊生态补偿条例

    为进一步筑牢异龙湖治理法治保障基础,完善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省委巡视组对红河州开展高原湖泊(异龙湖)保护治理机动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好《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2〕25号)等文件要求,石屏县法学会积极推进《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组织会员对《条例》(修订草拟稿第三稿)进行论证,修改和完善法律依据、法律术语,形成《条例》(修订草拟稿第四稿),推动异龙湖保护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重拳出击 严打破坏异龙湖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云南湖泊生态补偿条例

    深入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通过在异龙法庭加挂环境资源审判庭牌子的方式,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承办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案件,实现环境资源案件专门化、归口审理。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促进惩治犯罪、赔偿损失和修复环境协调统一。2022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0件,47名被告被判处刑罚,共计缴纳罚金14.1万元,生态修复金5.6万元,有效震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维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县检察院对中央环保督查、省委巡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所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跟进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分别就雨污混流、污水收集、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县城及周边区域重点涉水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城东鲜豆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入湖河道清淤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件;针对异龙湖周边房地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46件,督促收回水土保持补偿费23万余元;县公安局强化湖面巡逻、沿湖巡逻、景区巡逻,对影响异龙湖生物多样性、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打击整治,严打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清理吊笼350余个、地笼70余个、渔网400余张,违规捕鱼木船5条。

    村庄治理 绘就美丽异龙湖生态底色

    紧盯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目标任务,严格落实石屏县县级河长制责任单位职责和沿湖村庄干部职工包村联户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开展入湖责任河道日常管护工作。县法院挂钩联系沿湖村庄农户95户,组织干警入村入户排查等方式,走访400余人次。县公安局与异龙镇大瑞城社区、坝心镇大过细村建立民警联户常态化机制,每位干警包保3户农户,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宣讲帮扶活动。县检察院针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固废垃圾随意堆放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8件云南湖泊生态补偿条例,督促清理垃圾500余吨。通过做好包保户组织动员、环境整治、困难帮扶等工作,沿湖村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进一步提升了人居环境整体水平,创造了更加“洁序净美”的居住环境。

    河湖清理 构建异龙湖水清河畅生态屏障

    云南湖泊生态补偿条例

    严格落实石屏县县级河长制责任单位职责和沿湖村庄干部职工包村联户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开展入湖责任河道日常管护工作,对主要河道赤瑞湖、城河、城南河、大水河等开展巡查巡河共41次。落实“河湖警长制”,构建河湖段警长、河湖段分警长、河湖片警长的三级组织责任体系,对河湖分级分段管护,定期开展河湖巡查。县法院开展责任河道卫生整治、“清河行动”4次,有效推动异龙湖保护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县检察院认真开展“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河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占用河道影响防洪、农药薄膜随意丢弃、河道养殖、水葫芦疯长等影响水质问题开展调研督导及时制发检察建议30件,督促清理河道水生植物、垃圾4000吨,清理河道89.8公里。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清理河道垃圾3200吨、固废垃圾510吨,规范处置危险废物680吨,恢复林地植被380亩,督促收回国有资产28.6万元。

    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利用“5·22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暨地球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形成集约示范效应。各政法单位通过开展案件巡回审理、异龙湖保护专题党课、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清河行动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讲《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异龙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政策法规、宣传异龙湖流域化肥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知识等,呼吁大家从日常生活入手,从自身做起,争当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参与者,为异龙湖保护治理积极贡献力量。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下一步,石屏县各政法单位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需求云南湖泊生态补偿条例,不断续写生态环境法治保护新篇章。

     
    (文/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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