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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服务知识问答

       2026-04-16 网络整理佚名1420
    核心提示:物业管理服务知识问答10、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空置不住是否需要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

    物业管理服务知识问答

    10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空置不住

    是否需要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

    42

    条规定,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发生的物业管理相

    关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

    业主承担

    但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约定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开发建设

    单位承担。

    物权法知识问答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

    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在开发建设单位将房屋竣工交付后,不管是否居住,都

    应承担共同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因此,空置房的业主也应当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11

    、物业服务企业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如何约定合同期限?

    答:《物业管理条例》第

    26

    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

    但是,期限未满、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因此

    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作出关于解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同时选聘

    物权法知识问答

    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决议。业主委员会与新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开

    发商与原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自行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

    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原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

    相关设施

    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

    原物业服务企业应

    当退出小区,并与业主委员会进行物业项目交接的相关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在与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

    期限的特别规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

    物权法知识问答

    同属于终止期限的合同。此类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12

    、什么是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有哪些内容

    答: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

    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

    的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综合服务管理费:包括清扫保洁及清运;绿化养护;秩序维护

    公共照明、通风、供电、给

    排水、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小修、养护所发生的人工、原材料费用等。(物业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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