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旨在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获得质优价宜的药品。4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介绍,意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从全、全渠道、全领域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规范价格秩序和协同治理,以促进市场稳定运行、维护良好价格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精准举措支持发展

为鼓励发展,国家药监局持续提高审评效率,临床试验平均审评用时比“十三五”时期缩短71%,优先审评审批平均用时缩短42%。截至今年2月,医保基金累计为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支出5048亿元,带动销售7400亿元,惠及11.7亿人次。意见在获批上市后各个环节提出精准支持措施:在药品首发阶段,探索实行企业自评临床价值和创新程度,支持高水平在上市初期制定与高投入、高风险相适应的价格并保持相对稳定;在药品进入医保阶段,优化目录调整规则,谈判药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的销售价格可不受医保支付标准约束;在药品参与集采阶段,明确集采不涉及,即“创新不集采,集采非创新”。
进一步健全药品集采价格形成机制

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原则,进一步健全药品集采价格形成机制。具体举措包括:一是针对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不同种类药品特点优化集采规则,提高与临床选择的匹配度,引导企业理性竞争。二是强化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实施,指导医疗机构按规定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同时也可使用其他非中选产品,避免“一刀切”。三是加强对地方集采工作的指导,鼓励采用“一省牵头、全国参加”的省际集采模式,提升集采规范化水平。
有能力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药匣子”

工业和信息化部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表示,我国药品批准文号共约16万件,可生产提供全类型医药产品,基本满足群众日常用药需求。我国在研数量约占全球1/3,2025年海外授权交易总额超1300亿美元,。产业基础持续巩固,与制剂一体化优势扩大,中药经典名方研发和产业化不断突破。国家医药储备体系持续完善,有效缓解了130余种临床必需药品供应紧张。国家卫生健康委表示,近年来我国药品短缺现象得到极大缓解。
在保障药品质量方面,国家药监局坚持对集采中选企业检查和中选品种抽检“两个全覆盖”,检查和抽检已覆盖全部11批国家集采中选的490个品种和800余家中选企业。近年来,我国药品抽检总体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也将严厉打击药品领域价格和垄断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群众用药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