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缺陷,采用安全技术、组织管理、安全教育等措施,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点,本文对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总结。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是一切经济部门和企业单位的头等大事,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预防为主就是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事故进行预防预测,超前控制,加大投入,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为此企业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施工生产的永恒主题,做到“三个不变”,即“安全第一”的位置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变;主要领导抓安全不能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能变。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thldl.org.cn,防止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生产法》对其生产经营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责等都做了严格、明确的规定。对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责任,有利于各级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安全生产权益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一个强大的法制氛围,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实现安全生产。
3)《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各部门要依法各司其职,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共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4)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中的要求,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稳定发展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当作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利措施,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促进经济发展。
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全员安全管理是企业职工参加的,以人的因素为主,为达到安全生产目的采取各种措施的管理。实践证明全员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是振兴企业的治本措施。
在安全生产中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经济责任制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明确规定企业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以便把安全与生产在组织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制度上固定下来。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分工,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件件抓落实。把同安全有直接关系的领导、技术干部、工人、职能部门联系起来,形成一个严密的安全管理工作系统。一旦出事故,可查清责任,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更好的保证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在安全生产中实行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群众监督三结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企业负责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和首要条件,各企业和企业主观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做到有法必依,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同时接受政府安全监督管理机关和工会组织的监督检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应定期讨论安全生产工作,生产劳动保护方案,广泛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依靠职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企业必须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实行综合治理。在安全生产中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和教育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手段。
1)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原则;
2)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原则;

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
4)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原则。
企业必须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地的建设活动,加大现场控制力度,狠抓重点,卡死关键,标准作业,遏制事故。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抓住六个重点:
a、严格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铁路行车安全;
b、强化桥梁施工安全监控,严防重大伤亡事故;
c、加强隧道、地铁标准化作业,严防坍塌事故;
d、加强危爆物品管理,防止爆炸、火灾事故;
e、强化青藏线施工管理,搞好劳动保护工作;
f、严格规章制度,搞好交通运输安全。

安全建设的思路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重点抓职工队伍素质、班组规章制度、现场标准化管理、机械设备和安全机制落实等六个方面。
根据1991年3月1日,国务院第75号令发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在生产区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负伤和死亡事故。
伤亡事故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特大死亡事故等五类。
根据事故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程度,可将事故划分为:
轻伤事故:导致受害者损失一个或一个以上工作日而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事故。
重伤事故:根据国务院第75号令发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解释:“重伤事故仍按劳动部(60)中劳护永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具体参见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安全工作文件选编》第387页)。
死亡事故:指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人数10人以上(含)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