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罗一笑,你给我站住》,刷爆了全国人民的朋友圈。从转发捐款到质疑唾骂,故事一波三折,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相比探究罗家有几套房几部车,当事人几分真情几分炒作,我更关注的是身边朋友的态度、朋友圈舆论的站队,以及他们在得知真相后的态度变化。就像跟帖永远比新闻精彩,虽然事不关己,却最能照见人心。

朋友圈里的第一种人,是充满爱心的善良人。他们第一时间转发文章,并根据手头宽裕程度打赏捐助,这种出于良知和本能的做法,无论如何都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第二种人是批判者,他们从头到尾都在冷眼旁观,或者在事态反转后迫不及待站出来,站在道德的高地对当事人口诛笔伐,冠以种种“罪名”。

相比第一种人,第二种人无疑是冷漠的,很难说他们是出于正义感,还是仅仅为了彰显自己的先见之明。当事人罗尔的言行的确有很大的瑕疵和漏洞,危难关头他被朋友劝说,希望通过网络的力量分担经济压力,虽然不那么磊落,但也是普通人趋利避害的本能,算不上罪大恶极。我们可以对恶意营销募捐的行为展开批评,但挥舞道德的大棒,对罗家人进行人身攻击和人肉搜索,则是缺乏同情心和包容心的表现,非文明社会所为。
然而,第一种人的行为就真的值得鼓励吗?这种“宁可信其有,随手转发一下吧”真的有益无害吗?恐怕未必,虽说勿以善小而不为,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社会资源也是有限的。如果过于盲从不问青红皂白地转发,只会让这种廉价的慈善行为越来越泛滥,最终良莠不齐,真假难分。当人们听多了“狼来了”的故事,透支了自己的爱心,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出现时还会伸出援手吗?

相比以上两者,第三种人很稀有,却是社会最需要的。他们在一开始就保持独立思考,有爱心但并不盲从,质疑但并不谩骂。在献出爱心之前,他们不惜花费时间成本,多查一些资料,多问几个为什么。人之初性本善,但慈善应该超出人的情绪本能,成为规范、专业的社会行为。为什么法律要求当事人通过正规组织或平台发起募捐,因为有相应的信誉背书,有公开透明的账目,有及时跟进的监管。类似罗一笑案例的网络募捐,当事人可以受益,对本就脆弱的中国慈善生态却有害无益,即使撇开营销炒作的因素,也不应提倡。
每个人都应该领悟:善行不应该是一种廉价的情绪表达,而是意味着责任,意味着付出。鉴别真伪,把爱心赠与真正需要的人,是善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否则的话,这善就可能成为伪善,甚至助长恶行。所以,请你一定要做第三种人:一个有始有终的捐赠者,一个理性的善良者。

最后,无论筹款是真是假,病痛是真实存在,祝罗一笑小朋友早日康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