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发布的《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该文件是规范浙江省资产评估行业收费行为的重要政策文件。
主要内容概述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执业人员。
二、收费标准制定原则
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收费方式

资产评估收费可以采用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收费方式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四、收费标准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的性质、难易程度、耗时等因素确定。
五、收费管理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重要意义
该通知的发布实施,有利于规范浙江省资产评估行业的收费行为,维护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无法获取该通知的详细原文内容,以上仅为根据相关政策框架整理的基本信息。如需了解具体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建议查阅浙江省物价局官方文件或咨询相关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