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线上下单、送药上门成了不少人买药的新选择,它以便捷、便宜取胜于在门店购买,但价格上却产生了“同款药品一店两价”的普遍现象。甚至出现了线下门店自费能以外卖价格支付,但医保支付却未必能享受同等优惠的“怪象”。
首先是患者面临的“同药不同价”问题,公平合理性应被重视。据红星资本局10月16日报道,有患者在药店买药时,同样的感冒颗粒,外卖平台的价格是12元,门店却标价35元,另有患者在某线下门店购买蓝芩口服液,门店标价一盒45元,外卖价格却不足30元。
调查发现,以0.3克、24粒装的芬必得布洛芬缓释胶囊为例,线下药店售价普遍为29.8元;同一家门店,在不计算红包折扣的情况下,京东外卖售价为21.85元,美团外卖为21.9元,淘宝闪购48元两盒,折算一盒24元。可以看出,因外卖平台不同,同款药品的购买价格也体现出了较为明显的差价。

从左至右,依次为京东外卖、美团外卖、淘宝闪购布洛芬价格截图
(图源:红星资本局)
造成外卖平台差价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则,外卖平台竞争激烈、下单人数较多,故常采用低价策略促进成单;二则,线下门店运营成本高,将成本分摊到药品价格中的做法实属正常,有些药店甚至亏损销售为门店引流;三则,医药连锁企业采用薄利多销的方式,以赢得更加灵活的线上定价空间等。
但很多人在线下买药时,一听说可以用医保支付,则不会过多询问或对比价格,导致在买药时多花了不少冤枉钱。不少患者反映,若要在线下门店以相对便宜的外卖价购入药品,就只能自费支付,另需让药店留存患者外卖价格截图、小票签名和联系方式;但若要医保支付,就只能按原价付款。
这种行为到底意欲何为?只是信息确认,还是为逃脱其他未知责任?有医保基金的患者,难道只能如“羔羊和韭菜”般,任系统“宰割”,这公平、合理、合规吗?
其实,这看似“为患者着想”,实为“阴阳价格”。今年9月,吉林省超400家定点零售药店,因未向信息平台上传追溯信息或追溯码采集不规范而被通报。去年10月,咸阳市医保局发布公告,134家定点零售药店由于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上传率低于10%,而被取消其门诊统筹、慢特病和特药医保结算资格。像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

图源:“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平台

图源:咸阳市医保局网站
而上述所提到的,将药品以原定价销售给医保患者的行为,实为恶意套取医保资金。此外,还有部分药店,以结算时间长、会员卡才能享受打折价等原因,拒绝提供医保结算服务。
10月1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部分地区陆续发现定点药店存在“阴阳价格”行为,即完全相同的药品销售给医保患者的价格,高于非参保患者。通过向参保患者高价售药牟利涉嫌价格欺诈,同时违背了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中“不得对医保参保人员实行不公平、歧视性价格”的管理要求,应予严肃核查处置。
而针对“溯源码问题”,《通知》也明确提到,引导定点药店规范数据上传。加强定点药店药品价格数据上传规范性要求,定点药店药品医保代码、单价、数量等医保结算数据上传错误或不完整、不准确的,应按照定点药店协议管理要求进行协议处理,并定期通报。
诚然,“阴阳价格”所体现出的矛盾,不仅有悖商业道德,更暴露出建立全国或区域统一药品价格信息平台的必要性和医药行业对于药品监管的重要性。如何在系统和技术的加持下,提升价格透明度?如何在电商平台的加入下,更便捷和高效地服务患者?如何优化监管监测手段,让大众买药时感到“质优价廉”,且能更好地保障患者权益?以上这些问题,值得相关监管部门和药企药店的深思!(记者 张琛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