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国防和军事利益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军地检察机关相互协作支持配合,积极稳妥探索拓展国防和军事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范围,从传统法定领域中涉军国有财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逐步拓展到军事安全与军事设施保护、军用土地保护、军事训练安全、国防教育等国防军事要素更为突出的新领域。在八一建军节之际,《检察日报》特别呈现四个军地检察机关守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故事。
消除交通战备设施安全隐患
铁路线及码头战备设备已全面修复并升级换代、一体化交通运输保障日常制度得到完善、应急应战能力显著提升……近日,南京军事检察院联合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对某物流基地内国防交通战备设施保护情况开展“回头看”,看到以往的安全隐患已经消除了。
2023年年初,南京军事检察院与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开展涉铁路战备设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检察官通过调研了解到,某公司承担南京某保障目标的应急抢修和战时保障任务,其负责管理的某物流基地内某铁路线及码头,衔接了公路、铁路、水路运输,是重要的国防交通战备设施。但是,检察官在走访时看到,该铁路线的铁轨周边堆放了大量杂物、路基有多处“野蛮”生长的树苗,可能影响运输安全;码头辅助检修人员的通道严重锈蚀破损,存在安全隐患。这些隐患不仅威胁到日常运输安全,在紧急情况下还可能阻碍国防动员与战略物资的快速调运。对此,南京军事检察院与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立案。
“办案不能仅看现场、仅盯现象,我们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责任主体、梳理职责清单,找出法律依据。”承办检察官说。2023年4月9日,检察机关与某公司、某物流基地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情况介绍,围绕企业发展和交通战备动员建设有机结合、合理分配运输资源、实施多维综合运输保障等开展深入研讨。为明晰战备铁路管理职责,检察机关还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听取指导意见。经过充分调研和讨论,检察机关一致认为,某公司作为担负国防勤务的国有企业,应树立科学的交通战备动员观,对国防交通战备设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以适应未来战争需求。
2023年6月7日,南京军事检察院与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某公司在加强日常民用运载工具管理、注意国防交通基础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工作疏漏,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整改措施,以提高交通战备动员质效,全面夯实动员基础。
在检察机关的持续监督下,某公司经过一个月的紧张施工和调试,按时完成全部整改任务。该单位负责人说:“感谢检察机关及时制发检察建议,让我们认识到战备设施维护的重要性,我们在加强日常民用运载工具管理的同时,一定会加大国防交通基础设备维护与保养等方面的工作力度。”
2024年4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湖南衡阳召开全国公益诉讼检察军地协作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方向,江苏军地检察机关承担了备战公路、铁路设施保护的法律监督职责。会后,南京军事检察院与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就此案再次进行“回头看”,确保涉案重要国防交通战备设施真正成为“平时生产、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交通运输保障中坚力量,确保“生命运输线”不断线。
架空高压线危害军事设施,迁走!
“高压线没迁走之前,我们每次搞训练都提心吊胆的,生怕出什么意外。现在高压线已经迁改,大家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训练热情也随之高涨起来。”近日,空军某部战士跟笔者分享了他的好心情。
空军某部原处于城市郊区,随着地方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某营区轻武器实弹射击训练场、某营区机械搬运训练场上方有高压线穿过,严重影响军事训练安全,部队多次与地方供电企业反映,但都未能解决。
“高压线对我们训练的影响太大了,实弹射击时跳弹若击中高压线,后果不堪设想。另外,夜间搬运大型车辆装备时,也可能触碰高压线。”空军某部政委说,因为头上悬着这些高压线,他一直在琢磨怎样才能迁走它们,解决训练安全问题。
2023年4月,南宁军事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立即启动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合南宁市某区检察院展开实地调查。
空旷的训练场上,除了头顶的高压线,没有任何遮挡物。检察官经过调查核实发现,架空高压线的建设时间均晚于部队营区的建设时间,建设时未征求部队的意见,属于违规架设,且建设时间为上世纪90年代,多年来未实施升级改造。高压线的高度虽然符合一般居民区的规定标准,但与军事管理区的特殊要求明显不符,严重影响部队组织轻武器实弹射击考核、仓储搬运操作训练和运输军用物资车辆行驶安全,违反了国防法第55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4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和第18条规定“在陆地军事禁区内,禁止建造、设置非军事设施”等法律法规,严重威胁军事训练场所安全,危害国防和军事利益。
维护军事设施安全,保障军事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军地检察机关成立联合办案组,对该线索启动立案程序,通过询问证人、函询相关职能部门等方式,进一步查明了涉案高压线违规架设侵害国防和军事利益的事实。
由于涉案高压线建设时间早、军地管理职能分散、权责不清,南宁军事检察院与某区检察院多次召开联席会,分析问题原因,寻找责任单位,研究方法对策。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向某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主管职责,牵头协调有关企业对涉案高压线迁移改道,主动服务国防大局。军地检察机关还邀请部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召开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推进会,推动各方就军地分工协作、迁改方案制定、消除安全隐患等问题达成共识,凝聚合力。
在推进会上,检察官阐明相关单位保护军事设施的职责、影响军事设施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正常开展的后果,并现场展示调查核实的证据。有关企业负责人表示,一定会认真研究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依据现实情况和部队需求及时制定具体迁改方案,尽快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军地检察机关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协助支持某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和有关企业开展高压线迁改工作,并持续跟进督促整改进展,推动有关企业将整改工作纳入2024年生产经营紧急项目,并于2024年6月组织施工迁移。
目前,高压线已迁改到位,部队战备训练得到保障,国防和军事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官兵们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超高信号塔的“降高改造”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就某超高信号塔影响净空行政公益诉讼案召开验收听证会。听证员和应邀参会的“益心为公”志愿者一致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已经依法履行职责,涉案国防和军事利益得到有效保护。驻甬某部队参会人员表示:“感谢检察机关推动解决了困扰我部多年的重大安全隐患,希望今后军地之间继续加强沟通联系,希望大家一如既往支持部队建设。”
宁波某军用机场端净空范围内建有超高信号塔,严重影响军用飞机起降安全,损害国防和军事利益。因信号塔的建设管理涉及单位众多、成因复杂,军地双方多年未能达成一致整改意见。经浙江省检察院同意,2023年10月,杭州军事检察院向宁波市检察院移送了这一线索。

宁波市检察院、杭州军事检察院联合部队到现场核实超高信号塔相关信息。
接到线索后,宁波市检察院与杭州军事检察院沟通协作,调查核实了信号塔建设情况、超高高度及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等,到相关单位走访调研。2023年11月,军地检察机关依法启动听证程序,召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行政机关和企业单位参加,并邀请军人监督员、信号塔所在地代表、法学专家、通信设施专业人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担任听证员。会议明确,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超高信号塔的监管职责,其他相关单位应当立足职责,配合做好超高信号塔的整改工作。
整改期间,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圆桌会议等方式推动整改方案,并获得驻甬某部队认可。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坚持国防优先,兼顾民生原则,采用“先增后拆”、配置临时通讯车等措施,完成了对超高信号塔的降高改造。
经过各方履职,超高信号塔最终整改到位。近日,宁波市检察院组织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驻甬某部队对整改后的3座信号塔进行现场勘查和实地测量,确认整改后的信号塔高度符合军用机场端净空保护要求。
乱打“军”字旗号,不行!
“军装是军人的外在标志,是军队的独特象征,代表着军人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和尊严。人民子弟兵作为保家卫国、服务人民的特殊群体,形象声誉极为重要,决不允许因一己私利而肆意抹黑、恶意侵犯!”近日,沈阳军事检察院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联合办理了一起督促整治地方商铺违法销售仿制军服公益诉讼案件。在办案推进会上,军队被装鉴定专家的一席话得到军地各单位代表的一致认同。
去年以来,辽宁军地检察机关陆续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益心为战”联络员反映的损害军队形象声誉问题线索。检察官经走访发现,部分行业领域打着“军”字旗号的不法行为时有发生。如有的婚庆公司打“擦边球”,让接亲车队插着“北部特战队”的旗帜招摇过市;有的烟酒类企业标榜“军内特供”,明目张胆制售假冒烟酒;有的医疗机构顶着“部队医疗联合体”的名号误导患者,大张旗鼓虚假宣传;有的服装店铺公开销售来源不明的仿制军服及部队用品;有的烧烤小店在显眼位置张贴军徽、军旗等军队特有标识……
北部战区军事检察院经分析论证认为,维护军队形象声誉是部队战斗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将之列为服务备战打仗重点工作统筹部署。
今年初,辽宁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召开“维护军队形象声誉”专题会议,在深入研判相关问题的基础上,针对个案背后的行业乱象、监管问题,共同商讨系统整治思路举措。“我们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力打击损害军队形象声誉的不法商贩、不法行为,从根源上堵塞制度漏洞,以实际行动当好军队形象声誉‘守护人’。”会上,辽宁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邹德芳说出了大家共同的心声。随后,“军队形象声誉保护”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为有效拓展线索来源,检察官充分发掘12309检察服务热线、市民热线、“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等渠道资源,主动从刑事案件中排查公益保护线索,并与志愿者一道深入大街小巷收集线索。截至今年6月底,检察官共收集相关线索20余条,立案5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限期整改。
在督促整治地方商铺违法销售仿制军服案中,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邀请军队被装鉴定专家进入办案组,对军服标识辨别以及军服生产销售的相关法律规定提供专业意见;在督促整治地方企业违规销售“军”字号白酒案中,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针对行政机关担心过度执法影响经济发展等履职理念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法律专家、部队代表等人员意见,耐心释法说理,凝聚各方共识;在督促整治地方医院擅自以“部队医疗联合体”名义行医案中,北镇市检察院辗转多家军地医疗机构调查合作历史,以扎实过硬的证据促使涉案机构主动整改。
“检察机关的监督纠正了我们以往的认识误区,不仅让我们认识到维护军队形象声誉的重要意义,也让我们今后充分履职更有底气。”某行政机关承诺,将在尽快完成整改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治理,遏制同类问题的发生。

沈阳军事检察院与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办案人员现场查看涉案仿制军服销售情况。
个案办理只是第一步。如何在打击损害军队形象声誉违法行为的同时,强化源头治理,实现标本兼治的办案目标?辽宁军地检察机关以“假烟、假酒、假军服从哪里来”为突破口,以“守护戎装”等专项行动为契机,推进公益诉讼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努力建立起立体、多维、常态、长效的军队形象声誉保护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