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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萧县头条】萧县白土镇街上女子盗窃手机&萧县男子捅伤他人后潜逃&萧县某村内八零后伐树女工被砸瘫

       2026-06-08 网络整理佚名1980
    核心提示:近日,一名年逾五旬的女子张某某在萧县白土镇行窃过程中,被萧县公安局白土派出所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近日,萧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

    一、萧县白土镇街上女子盗窃手机

    近日,一名年逾五旬的女子张某某在萧县白土镇行窃过程中,被萧县公安局白土派出所巡逻民警当场抓获。被现场抓到的张某某心存侥幸,拒不认罪。经过警方的侦查,在大量证据下,张某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零口供刑事拘留。

    3月28日中午,白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巡逻至该镇人流聚集的某街道时,听到有人大喊:“抓小偷”!民警们闻声望去,只见几名群众将一名女子团团围住,站在人群中的一对母女正大声斥责着该女子的偷窃行为。

    据母女二人称,母女二人在逛街过程中,女儿无意中发现身旁陌生女子手中拿着的手机跟自己母亲的手机一致,遂暗中提醒,竟发现母亲的手机已不翼而飞。母女二人准备质问陌生女子时,不料该女子二话不说,转身就要逃跑,母女二人这才意识到该陌生女子确系偷窃了自己的手机,遂向周边群众求援,人群中几名目击了该女子偷窃行为的群众才协助母女二人将该女子围住。

    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民警们为防止该女子挣脱人群趁乱逃跑,将其控制住并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过民警大量的走访调查,查实多名群众目睹了张某某偷窃手机的过程。在证据面前,张某某仍然心存侥幸,拒不伏法。3月28日,张某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作者:张力 李荣耀 萧县公安局政工室)

    二、萧县男子捅伤他人后潜逃

    近日,萧县公安局马井派出所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规劝一名涉嫌故意伤害的嫌疑人投案自首。

    2019年1月18晚上,马井镇村民孙某展报警称其侄子孙某被张某某用刀捅伤了。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孙某已被送往医院,张某某已经不见踪影。民警到医院后向孙某询问了解到,孙某和张某某是亲戚,一同吃饭时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再加上两人都喝了不少酒,情绪冲动,争执中张某某拿起匕首将孙某腹部捅伤。案发当晚,张某某就失去了踪影。经过民警详细的调查和大量的走访摸排,获悉张某某已逃往外地,马井派出所随后将嫌疑人张某某上网追逃。

    为尽快将嫌疑人抓获归案,马井派出所充分发挥警务室民警人熟地熟的优势,多次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做其家人工作,希望通过其家人让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知道,只有投案自首才是最好的出路。经过民警三个多月耐心的劝投工作,其家人从开始的抵触到被民警的真诚打动,金石为开,积极主动配合民警的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29日,在民警坚持不懈的劝投工作下,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马井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讯问,张某某对其涉嫌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萧县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作者:张力 李荣耀 萧县公安局政工室)

    二、萧县某村内八零后伐树女工被砸瘫

    近日,萧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八零后女雇工王某在从事伐树的过程中被砸伤,经鉴定为“四肢瘫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雇主仅支付68000元医疗费,其余损失未予赔偿,王某亲属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系单某、李某雇佣帮忙伐树的工人,干活期间每天给付100元工钱。2017年8月18日,王某被单某、李某雇佣到萧县某村伐树,树木快伐倒时,雇主提醒王某躲避,等树倒地时,发现王某倒在离伐树处约30米的附近未建好的房屋内,头部受伤。当即至萧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因伤情严重转入徐州矿山医院抢救治疗,王某住院121天,支付医疗费183974.95元,伤情稳定后,经安徽淮海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患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无民事行为能力。又经安徽为民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四肢瘫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受害人王某家有三个未成年孩子需要照顾又无其他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难,王某亲属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受伤虽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但其受伤过程不明,王某已经从事伐树工作一年之久,应当对伐树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防范,具有相应过错,结合案情其本人应当承担50%的责任;被告单某、李某作为雇主,在安全管理上存在过错,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其过错程度及过错行为与原告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大小,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原告因受伤造成的损失为621665.08元,50%为310832.54元,扣除已给付68000元,下余242832.54元由被告单某、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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