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继续工程教育的特点
2005年第29期
第26卷
总第447期
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版)
VOCATIONALANDTECHNICALEDUCAHON
(TeachingResearch)
No.29,2005
Vol_26
GeneralNo.447
法国继续工程教育的特点
刘奉越
(曲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山东曲阜273165)
摘要:法国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继续工程教育也很发达.由于法国独特的文化与
历史背景,继续工程教育发展呈现出鲜明的特色:政府高度重视继续工程教育的立法工
作;确立教育休假制度;确保继续工程教育经费;建立继续工程教育组织;高校和社会团
体积极参与继续工程教育;采取实用性教学.
关键词:继续工程教育;法国;教育立法
中圈分类号:K565;G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219(2005)29—0073—03
法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继续教育立法的国
家,并为其他国家所效仿.法国的继续教育通常
是指继续工程教育,而将一般意义上的继续教育
称为"经常教育"或"连续教育",又称"再教育".
继续工程教育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根据现代
科技发展的需要,对有发展前途的初,中级技术员
进行较长时间培训.将其提升为工程师;二是对已
获得学位文凭,且正在工作的工程师,为适应职业
要求获得新知识和技能而进行的培训或进修.由
于其独特的文化与历史背景,法国继续工程教育
形成了"法国模式",呈现出鲜明的特色.
,加强继续教育立法.提供法律保障
立法是继续工程教育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
国家干预,管理和控制继续工程教育的一个重要
手段.法国通过立法对继续工程教育干预.实行
保护与监督,保证其发展与社会需求相适应.为
保证在职技术人员得到深造和提高,政府对全体
职工的继续教育采取了强制性的法律规定.1957
年,1961年两次通过法案规定了雇员的教育假;
1959年通过法律扩大了雇员在培训计划中接受补
助金的可能性;《高等教育基本法》(1960年)规定
大学要协助推行终身教育,开设继续职业教育课
程;《职业培训法》(1963年)把发展继续教育作为
国家政策,从法律上固定下来;第892号法令
(1966年)强调对职工培训的计划和督导,建立了
部委间职业培训委员会,并在原则上承认了雇员
享受继续培训假的权利;第1249号法令(1968年)
规定了受训雇员的补助办法,并公布了认可的培
训课程和补助金;《继续职业教育组织法》(1971
年)规定职业继续教育由国家,地方团体,公私立
学校及企业共同负责,职业继续教育属终身教育
的范畴,其目的是使劳动者适应技术和工作条件
的变化,帮助他们实现晋升的愿望,还就经费补充
的办法及增收职业训练税和加重企业主的责任等
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培训假"补充法令(1978年)
规定"继续教育是劳动者的权力",强制各企业资
助继续教育;《职业继续教育改革法》(1984年)重
申职工有权享受教育假外,规定经费由国家认可

的机构负责筹集,并根据参加培训的人数,时间,
培训内容,水平等标准拨发,雇主应为职业继续教
育提供经费,还确立了国家对继续教育的监督和
检查制度.上述这些法案均对法国继续工程教育
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保证了继续工程教育顺
利实施.法国政府对继续工程教育法案立法工作
的推动与重视,实为各国之冠.
二,建立教育休假制度.确保受训者利益
教育休假制度是指受雇佣者有为接受继续教
育而请求假期的个人权利.这一权利包括:脱离
工作岗位参加学习.不会因学习失去工作.法国
成人教育的最大特色就是规定了受雇人员享有
"有薪学习假",在世界上最先为继续教育做出强
制性的法律规定."有薪学习假"是通过一系列法
收稿日期:20o5一O8—1O
作者简介:刘奉越(1972一),男,山东汶上人,曲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律的颁布而确立的,1957年7月法国颁布法律规
定,每个雇员一年可免费学习l2天,同时公布了
有权享受这一教育假的组织和机构名单;1961年
12月通过法律规定,25岁以上的雇员可以享受国
民教育假,留职不带薪,但由闲暇部给予补助金;
《继续职业教育组织法案》(1971年)规定,雇员有
享受教育假的权利,工作视情况而定;国会于1978
年7月通过的法案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培训活动
全部或部分地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培训假期从40
小时至1200小时以上.期限不等.有连续教学的
培训假期和断续教学的培训假.培训假大体采取
4种形式:(1)"部分时间制"培训,480小时分在
24个月内,相当于每周I天时间参加培训.企业
支付160小时的工资,320小时的工资则由国家支
付;(2)"短期"培训,480小时,以15个月为限.集
中在12个星期内,工资支付办法同前;(3)"半日
制"培训.840小时,分在l5个月中,或一天数小
时或隔日进行,前5oo小时的工资由企业支付,余
下的240小时由国家补发;(4)"全日制"培训,
1200小时.集中在一年之内,工资支付办法同前,
超过1200小时则停发工资.培训假的享受者必
须在某一企业至少有2—3年工龄,两次培训假之
间的期限.应在1年以上至12年以下.另外,"培
训假"还规定:"凡在职职工如愿意接受国家认可
的职业培训,均有权向雇主提出要求,享受假期."
"每一位劳动者在职业生涯中,除了参加本企业组
织的培训外,还可以根据本人的需求选择不符合
企业的需要,也可照旧享有有薪培训假."《职业
继续教育改革法》(1984年)重申每个劳动者都有
享受带薪培训假的权利,同时进一步强调对l8—
25岁的青年实行工学交替的职业培训.这样,"有
薪学习假"不仅确保了在职人员的机会与时间,而
且允许受训人自己选择学习的内容和方向.将个
人的学习意愿作为一项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固定
下来,这在其他国家继续教育的各类法令中是少
有的.
三,设立继续教育基金,保障经费来源
法国继续工程教育经费主要来自国家资助和
企业投资.每年国家都要拨出一定的继续工程教
育经费,列入总理办事机构或有关各部的预算
中,专款专用.这些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主要用于

培训机构的日常开支(必要时也可用于设备及建
设开支)和专业团体的补助津贴:资助继续教育
开展较好的大学,地区和部门;支付超出企业规
定带薪期限而长期进修者的工资等等.法国以法
律形式确保企业支付继续工程教育经费,规定凡
雇佣lO名以上工作人员的企业,每年要付出工资
总额的I.1%作为继续教育经费.其中工资总额
0.8%的部分由企业掌握使用,用于企业自己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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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培训计划.其余的0.3%以培训税形式上缴个
人培训假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具备享有培训假
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个人培训假期间的经费.未使
用的培训费一律上缴国库.不得移至下年使用,如
果企业将以0.8%的部分交给培训中心,并委托培
训中心承担培训任务,则可顺延下年使用.还规
定经费由国家认可的机构负责筹集,并根据参加
堵训的人数,时间,培训内容,水平等标准分配.
每年培训经费使用情况需向负责继续教育的国务
秘书办公室报告,不得用于非本企业生产技术方
面的培训,更不得有挪用等舞弊行为,否则视情节
轻重没收培训费或处以培训费50%的罚款上缴国
库.这样.在继续教育基金制度保障下,国家,地
区和企业每年拨出大量资金,发展继续工程教育,
其教育经费来源有了充分保证.如1982年国家
在继续教育上投资达150亿法郎,企业投资也达
150亿法郎,相当于法国每年教育经费的I/4,有
力地促进了继续工程教育的发展.
四,组织健全.职能明晰
为保证继续工程教育健康有序地运行,法国
设立了有关继续教育机构.早在1977年,法国在
中央就成立了职业教育部,下设继续教育局.继
续教育局是和国民教育部平行的国家机构,主管
全国的职工培训,负责全国继续教育的统一管理
和立法,分配使用继续教育的经费,但不负责具体
的教育工作.继续教育局还同政府各部代表,工
会和企业代表组成一个"继续教育部际委员会",
协调它们在开展继续教育方面之间的关系.各地
区均设有继续教育处和地区培训中心,主要负责
地区继续教育的协调性任务,集中掌管本地区继
续教育经费,进行平衡调剂.各省,市也都设有相
应的专管机构.职业教育部还在全国设置了22
个代表机构.各厂矿企业(公司)都建立了培训管
理委员会,负责培训组织工作,决定培训经费开
支,选派进修培训人员,以及确定培训专业等等.
另外,为加强对高等学校继续工程教育的领导,法
国国民教育部的高教司,下设继续工程教育处,负
责教育部所属8O多所大学(主要是高等工程学
院)的继续教育工作,并帮助公立学校开展继续教
育,依照国家继续教育计划和与企业(公司)签订
的合同组织实施.各大学也均设有继续教育处或
部,通过业余教育/,合作教育,函授教育等形式,举
办长期的,短期的各种专业培训班.为企业(公司)
培训在职的技术员和工程师.为统筹全国继续工
程教育工作,法国政府每三年就对全国继续工程
教育调查统计一次.此外,各大区均设咨询委员
会,专门进行继续工程教育的咨询工作,与高等学
校,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建立联系,掌握企业对继
续工程教育的需求.向地区继续教育专管机构提

供咨询和建议.制定本地区的继续教育计划.这
样,由于全国机构健全,上下渠道通畅,保障了继
续工程教育顺利运行.
五,高校和社会团体发挥优势,积极参与继续
工程教育
众所周知,高等学校是人才荟萃的地方,且具
有师资力量强,教学设备先进,学科齐全等优势,
利于有效地开展继续工程教育.法国十分重视发
挥高等学校尤其是高等工程学院在继续工程教育
中的作用,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举办继续工程教育
是高等学校的义务.《高等教育基本法》(1984
年)第一条就明确规定大学必须对终身教育(以继
续职业教育为中心)予以合作.继续工程教育在
各高等学校占有很大的比重,已成为高等教育的
重要组成部分,大学可向企业"出售"工程师教育.
般的高等工程学院,短期技术大学和技术专科
学校都举办继续教育,培养了大批技术人员和在
职工程师.另外还有专门培养在职工程师的高等
工程学院,如巴黎国立高等工艺学院,拥有23个
实验室和3个研究所,在全国100多个城市和一些
国外城市开设了50多个合作教育中心和150所分
校.培养在职工程师.仅在1981年就为在职人员
颁发了400多个国家级文凭工程师证书.此外,
各种协会,学会,联合会,工商会及其他专业团体
都很重视继续教育,刨办继续教育机构,积极参与
继续工程教育.如法国工程师教育研究委员会,
通过与高等工程学院和企业(公司)的联系.组织
全国工程师的培训教育.这样的培训机构有1万
多个,遍及全国.形成了继续教育网络,推动了法
国继续工程教育的发展.
六,紧密联系工业发展.着重于应用
法国的继续工程教育是"买方"即委托单位的
市场,形成了紧密结合实际,直接服务于经济发展
的继续教育形式.由于继续工程教育不再是"卖
方"即培训单位的市场.各培训中心都十分重视调
查研究,根据企业需要来确定教学计划,教学内
容,教学方法以及学时安排,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发
展的实际,利用学校,科研机构和工厂企业的科研
新成果,产品和技术的新开发来完善和更新技术
人员.继续工程教育实施中,每一个培训项目的
完成大致耍经历以下过程:1.培训中心派专家到
企业听取企业主的培训要求,确定培训目标;2.根
据企业的需要物色和聘请任教人员,一般是要培
训项目领域中学术造诣较深,实践经验丰富的专
家;3.由专家提出继续教育的内容,方法,手段,学
时安排等工作计划,与企业主协商后实施;4.继续
教育项目结束后.培训人员返回原单位,按预定的
目标要求实习一定时间,经企业验证合格后由培
训中心发结业证书,不合格者重新培训.整个教
学过程采取理论讲授和模拟实习相结合的形式.
授课占总学时的1/3,实践则占2/3,培养学员的实
际操作能力,使他们学以致用.由于培训内容是
工业生产最新科研成果,且又着重于实际操作,大
大激发了学员的学习动机和兴趣,学员能在较短
时间内掌握培训内容,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并直接
应用于生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从而推动生产力
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