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广告换个不停,钱到底谁拿了?物业费交了好几年,具体花在哪从来没说清?公共停车位收费,物业凭啥不公示?相信不少业主都有过这样的困惑,面对物业的“模糊操作”,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吵来吵去,问题还是没解决。
其实根据2026年最新实施的《民法典》和物业监管新规,业主有明确的知情权、监督权,很多物业敢“摆烂”,就是摸准了业主不懂政策、不会维权。今天就揭秘物业最怕的3个问题,每一个都直击要害,一问一个准,再教你正确的沟通和维权方法,依法护权益,物业不敢再敷衍。
第一个问题:“物业费花在哪了?所有收支明细能给个准数吗?”
这是物业最不愿正面答的问题,因为很多“糊涂账”一晒就露馅。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必须定期公开物业费收支,这是法定责任,不是可答可不答。
问的时候别含糊,要要这3样东西
别只说“要账目”,得明确要具体信息,物业想糊弄都难:
1. 收费清单:物业费、停车费、装修清运费、上门维修费等所有收费项目,每一项都要说明“凭啥收”——是政府定价、业主同意的,还是市场定价;
2. 支出明细:上一年物业费总收入多少,花在工作人员工资、保洁绿化、设施维护等方面各多少,有没有结余或亏损,最好附上票据;
3. 公摊明细:电梯、路灯、走廊等公共区域的水电费,按什么标准分摊到每家,总用量、总费用、分摊比例都要写清楚,别只收“公摊费”却不说明。
为啥物业怕这个问题?
很多小区物业费存在“乱花钱、乱收费”:比如把本不该算的大修费计入物业费,或者巧立“管理费”隐性收费。2025年北京新规明确,未公示的费用一律不能收,一旦业主较真,物业要么拿不出合规账目,要么就得退钱。
比如上海某小区业主集体要求公示,发现物业违规收“电梯使用费”(已包含在物业费里),最后物业退了全体业主近10万元,还被罚款5万。
第二个问题:“小区公共收益,该分给我们业主多少?”
小区电梯广告、快递柜入驻费、公共车位出租费、配套商铺租金等,这些公共收益不是物业的,而是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只是帮忙管理,不能私自吞了。
这3个事实,业主必须知道
1. 收益归属:只要是用小区公共区域(电梯、楼道、停车场、绿地等)赚的钱,扣除合理成本后,剩下的都归业主;
2. 公开要求:物业得每季度公示收支,包括收入多少、花了多少(比如运营成本)、剩了多少,公示期不少于15天;
3. 分配方式:可以按户数平均分,也能抵扣下一年物业费,或用来升级小区设施(比如装健身器材),物业不能自己说了算。
为啥物业怕这个问题?
一个中等小区,一年公共收益可能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很多物业会悄悄“揣进自己口袋”,或用“成本”名义克扣。一旦业主追问,要么拿不出账目,要么就得吐钱。
武汉某小区业主查账发现,电梯广告年收入38万,物业只拿5万用于小区维修,其余去向不明。业主投诉后,物业退还了26万,还被要求按季度公示后续收益。
第三个问题:“专项维修资金用在哪了?有完整凭证吗?”
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买房时强制交的“房屋养老金”,专门用于电梯大修、外墙维修、消防更新等,归业主所有,物业无权擅自使用。
问的时候盯紧这3点
1. 资金余额:我家的维修资金还剩多少?小区整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何,有没有按户建账;
2. 使用流程:之前用维修资金的项目,有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表决记录和公示文件在哪;
3. 凭证材料:维修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能不能看,确保钱真的用在实处,没被挪用或虚报。
为啥物业怕这个问题?
维修资金数额大、监管严,有些物业想“钻空子”:虚报维修项目套钱,或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根据规定,挪用维修资金不仅要退钱,还可能被罚款、吊销资质。
西安某小区业主发现,物业没征求意见就用12万维修电梯,实际只花8万。业主要求看凭证,最后物业退了4万,还被通报批评。
正确操作:问对问题,更要走对流程
光会问不够,得知道后续怎么做,才能让物业重视,避免“问了白问”:
第一步:书面申请,留存证据
别只口头问,最好用业主群公告、书面函件(拍照留存)的形式,要求物业15日内公示,注明依据的《民法典》条款,让物业知道你懂法,不敢敷衍。
第二步:联合业主,形成合力
单个业主力量有限,可联合其他业主,或联系业委会(没业委会可牵头筹备),以集体名义沟通。业委会有权代表业主查资料,物业不能拒绝。
第三步:投诉维权,找对部门
如果物业拒不公示、敷衍回应,可向3个部门投诉,成功率高:
1. 住建局物业科:管物业服务质量、维修资金使用;
2. 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违规收费、价格欺诈;
3. 12345热线:统一受理投诉,转派相关部门处理,要求限时反馈。
关键提醒:理性维权,别踩坑
别用过激手段(堵门、拉横幅),不仅没用还可能违法;全程留存证据(聊天记录、公示照片、投诉回执);相信正规流程,合理合法的诉求一定能得到回应。
这些业主权益,物业不会主动说
除了上面3个问题,2026年新规下,这些权益也别错过:
1. 物业不能断水、断电、断气催交物业费,哪怕逾期,也只能通过催告、诉讼解决;
2. 小区车位、车库要优先满足业主,出租情况必须公示,不能擅自对外牟利;
3. 电梯、消防等设施的维修单位、资质、联系方式,要在小区显眼处公示;
4. 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通过业主大会解聘现有物业,重新选聘新的,这是业主的合法权利。
结语:业主维权,靠懂法和理性
物业和业主不是对立的,好小区需要双方配合,但这不代表业主就要忍气吞声。面对物业违规操作,业主有权依法要求公开信息、维护权益。
这3个问题之所以让物业害怕,是因为每一个都有法律依据,直击合规软肋。希望业主们都能拿起法律武器,理性沟通、依法维权,既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倒逼物业提升服务,让小区更舒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