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七日,西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发出通知,在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东座1401室开设网站备案点,大家可以将网站备案资料递交到此备案点,也可以递交到市公安局网监支队。西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免费办理备案手续。
以下为西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的通知:
西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关于开设网站备案点的通知
全市各互联网站经营者:
为了方便各网站经营者咨询备案程序、递交备案资料,从7月23日起,我支队在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东座1401室开设网站备案点。大家可以将网站备案资料递交到此备案点,也可以递交到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我支队在此严重声明,该备案点是我公安机关开设的唯一一个备案点,公安机关在备案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备案点联系电话:029-86693586 86693588
监督 投诉 电话:029-87272873
相关文档下载:
互联网使用单位备案登记表.doc
西安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单位备案登记表.doc
安全责任书.doc
托管证明.doc
互联网站备案流程
一、初审
1、登陆网站,填写电子表格;
2、电子表格经初步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返回初审信息;
3、用户收到初审通过信息后,即完成初审。
二、复审
1、登陆网站,下载备案表和安全责任书并打印;
2、提交以下材料,到公安机关(或指定备案点)复审;
(1)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网站需提交工商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政府及事业单位等网站出具单位证明;
个人网站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网站托管公司出具的安全技术措施托管证明;
托管证明.doc
(4)打印的备案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互联网使用单位备案登记表.doc
(5)安全责任书(加盖公章)一份;
安全责任书.doc
3、经公安机关复审通过后,通过电子邮件颁发备案号及备案图标。
填表说明
1、请选择正确的用户性质,如果为普通网站用户,请选择“网站”进入备案;如果为互联 网信息服务(ICP业务)提供单位,请选择“提供主机托管、虚拟主机租赁服务的接入服务运营商”进入备案。请各备案用户选择相应的用户性质认真填写,否则不能通过审核;
2、 企业请填写工商执照号;
政府及事业单位请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个人请填写身份证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