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花生壳b2b外贸网信息发布平台!
18951535724
  • 西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开设网站备案点

       2026-04-21 网络整理佚名1880
    核心提示: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七日,西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发出通知,在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东座1401室开设网站备案点,大家可以将网站备案资料递交到此备案点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七日,西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发出通知,在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东座1401室开设网站备案点,大家可以将网站备案资料递交到此备案点,也可以递交到市公安局网监支队。西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免费办理备案手续。

    以下为西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的通知:

    西安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关于开设网站备案点的通知

    全市各互联网站经营者:

    为了方便各网站经营者咨询备案程序、递交备案资料,从7月23日起,我支队在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东座1401室开设网站备案点。大家可以将网站备案资料递交到此备案点,也可以递交到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我支队在此严重声明,该备案点是我公安机关开设的唯一一个备案点,公安机关在备案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备案点联系电话:029-86693586  86693588

    监督 投诉 电话:029-87272873

    相关文档下载:

    互联网使用单位备案登记表.doc

    西安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单位备案登记表.doc

    安全责任书.doc

    托管证明.doc

    互联网站备案流程

    一、初审

    1、登陆网站,填写电子表格;

    2、电子表格经初步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返回初审信息;

    3、用户收到初审通过信息后,即完成初审。

    二、复审

    1、登陆网站,下载备案表和安全责任书并打印;

    2、提交以下材料,到公安机关(或指定备案点)复审;

    (1)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网站需提交工商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政府及事业单位等网站出具单位证明;

    个人网站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网站托管公司出具的安全技术措施托管证明;

    托管证明.doc

    (4)打印的备案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互联网使用单位备案登记表.doc

    (5)安全责任书(加盖公章)一份;

    安全责任书.doc

    3、经公安机关复审通过后,通过电子邮件颁发备案号及备案图标。

    填表说明

    1、请选择正确的用户性质,如果为普通网站用户,请选择“网站”进入备案;如果为互联 网信息服务(ICP业务)提供单位,请选择“提供主机托管、虚拟主机租赁服务的接入服务运营商”进入备案。请各备案用户选择相应的用户性质认真填写,否则不能通过审核;

    2、 企业请填写工商执照号;

    政府及事业单位请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个人请填写身份证号;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百科知识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