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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公众号文章可以摘抄作家的书籍作品吗?会不会侵犯著作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31 21:06:3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234    评论:0
    导读

    如果摘抄的行为可以纳入合理使用的范畴就不算侵犯著作权。例如评论、介绍他人作品时的摘抄(注意是摘抄不是整篇抄了加句评论),那就不算侵犯著作权(仍要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其他情况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的大篇幅摘抄、转载都属于侵犯著作权。提醒你另外一点就是著作权有保护期限,所以作者已经去世超过五十年的作品转载摘抄不侵权,标明作者和作品就行。

    如果摘抄的行为可以纳入合理使用的范畴就不算侵犯著作权。例如评论、介绍他人作品时的摘抄(注意是摘抄不是整篇抄了加句评论),那就不算侵犯著作权(仍要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其他情况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的大篇幅摘抄、转载都属于侵犯著作权。

    提醒你另外一点就是著作权有保护期限,所以作者已经去世超过五十年的作品转载摘抄不侵权,标明作者和作品就行。

    微信头条摘录

    原创答案供参考 不能代替专业人士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的法律意见。by季风流洋

    微信头条摘录

    关于著作权合理使用,请参考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微信头条摘录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微信头条摘录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微信头条摘录,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微信头条摘录,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文/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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