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江苏省峰谷分时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和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价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江苏省电力公司在农村地区继续推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目前我市全地区均可申请办理开通居民峰谷分时电价。
执行范围:宜兴地区所有已实施一户一表的居民客户。
时段及电价标准:高峰时段:早8时至晚9时, 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晚9时至次日8时,电价为0.3583元/千瓦时。

办理方式:携有效身份证件、电费缴费卡(或近期电费发票)前往就近的供电营业厅办理,启用后的首次抄表开始按照峰谷分时电价计算电费。
注意事项:申请启用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客户,自启用之日起1年内不得更改电价(即关闭分时电价),用户可根据自身用电情况确认是否需要开通,1年后可自愿选择是否关闭分时,不提出更改申请,依然按照分时电价执行。 典型算法举例:
假定A用户为居民用户,单月抄表,5月抄见电量峰85度,谷15度,则该用户本次电费计算如下:
1)如未执行分时,计算如下:
电量(总)=电量(峰)+电量(谷)=85+15=100度
电费(总)=电量(总)×电价=100×0.5283=52.83元
2)如执行分时,计算如下:
电费(峰)=电量(峰)×电价(峰)=85×0.5583=47.46元
电费(谷)=电量(谷)×电价(谷)=15×0.3583=5.37元
电费(总)=电费(峰)+电费(谷)=47.46+5.37=52.83元

结论:据此计算,一户居民用户每100度电中,如果谷期用电量超过15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计算得到的总电费就要低于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相应电费。低谷时段用电越多,总电费就越低。用户可据此选择是否开通分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