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坚持服务大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必须着眼于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助力深化改革;着眼于规范竞争、强化监管,推进依法治国;着眼于弘扬诚信、激励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二、强化协同推进。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必须构建授权确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维权援助、社会诚信及调解仲裁相互促进的保护机制;进一步发挥行政保护的优势,加快完善行政和司法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推进形成协调、顺畅、高效的大保护格局。
三、注重突出重点。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创新执法监管机制,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治力度;建立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增强授权、确权、维权的协调性,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各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执法监管。积极履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建立适应新的技术发展与生产交易方式的监管方式,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政策体系,推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执法监管规则,协调行业监管与社会监管,融合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兼顾重点监管与一般监管,提升监管成效,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责。
五、创新监管方式。综合运用网络方式与现场抽查方式,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发现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线索。加强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风险监控,针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高风险企业与高风险商品,深化信息调查,强化风险研判,及时采取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风险监控措施。

六、强化专项整治。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调度,增强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推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升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效果。坚决打击食品药品、日用百货等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七、提高办案效率。简化立案、送达与处理的手续和方式。简化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手续,推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登记制。建立案件送达信息的网上公告方式,方便案件送达。对于证据充分的假冒专利案件,试行当场做出停止假冒行为的决定。
八、推进调查取证。对权利人举证确有困难的,充分、合理使用登记保存、抽样取证等调查取证手段,适当减轻专利权人举证负担;调查取证时,对拒绝配合的被调查人员和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列入征信系统失信名单。对法律、法规赋予地方知识产权局实施查封、扣押、封存、暂扣等措施的,应依法充分行使。
九、提升判定水平。建立健全侵权判定咨询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有效开展疑难案件的侵权判定咨询工作。加大专利侵权判定及相关证据规则的推广施行力度,提高侵权判定的规范性与协调性。

十、加强部门协作。发挥行政执法在快捷调处纠纷、及时制止侵权方面的优势,推进民事保护在专利侵权赔偿救济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好实现行政执法与民事保护的相融互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有机衔接,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时,依法做好案件的相互移送,严禁以罚代刑。
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9日




